為確保獲證組織的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持續(xù)有效,獲證組織應建立信息通報制度,及時向認證機構通報以下信息:
(1)業(yè)務、地點、組織機構變化等情況的信息(及時通報);
(2)顧客投訴的相關信息(每三個月通報一次);
(3)組織的體系文件、服務目錄信息的變化;
(4)有嚴重信息技術服務事故的信息(及時通報)
(5)其他重要信息。(視情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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